2023年9月9日晚,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在雁塔校區研究生綜合樓三樓國際法研究中心報告廳舉辦“日本核污水排海損害賠償的國際私法問題及其實踐路徑”專題學術沙龍。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涉外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王瀚教授擔任引導性發言人,國際法學院副院長潘俊武教授擔任主持人,國際法學院翁杰教授、劉萍教授、王澤林教授、呂江教授、周亞光副教授、張絲路博士、蔣圍博士、張光耀博士擔任與談人,國際法專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共50余人參加沙龍。
王瀚教授首先對日本排放核污水入海的事實問題和法律問題作出引導性發言。目前,國際社會存在三大“治理赤字”,國家通過單方面行為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勢在必行。日本政府許可排放核污水入海不僅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關于海洋環境保護的規定,更是在一定程度上違反了國際刑法中的危害人類罪。單純依賴國際社會及國際組織協調難以有效遏制案件帶來的持續性實際危害,因此,應盡快交由我國相關主體,如個人、民間組織等在國內提起針對日本相關責任人、企業及國家政府的民事侵權訴訟、環境公益訴訟。現階段,我國應考慮通過國際和國內兩個維度,從法律、政治與經濟等多個層面共同著手解決。
與會專家分析了我國《民法典》《民事訴訟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等多部法律有關條款的適用問題,也闡述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核安全公約》《防止傾倒廢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等一系列國際公約的有關規范與適用問題。與會專家一致認為,將在2024年1月1日實施生效的我國《外國國家豁免法》第9條值得深入關注,“對于外國國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相關行為造成人身傷害、死亡或者造成動產、不動產損失引起的賠償訴訟,該外國國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不享有管轄豁免。”我國司法機關如何對第9條作出適當、合理的補充解釋將是順利解決本案管轄問題的關鍵。隨后,與會專家及同學們圍繞日本排放核污水入海行為的違法性、案件的管轄、調查取證、損害賠償以及構建核污染預防機制等法律問題作出熱烈討論,提出了不同的見解。
最后,潘俊武教授對本次專題學術沙龍進行了總結。日本政府一意孤行將核污水排入大海,昭示著國際秩序的徹底崩塌。西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廣大師生們應堅持國際視野、中國立場,持續關注案件走向并積極諫言獻策,為維護我國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及保護世界海洋權益做出應有的貢獻。